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4-09-05 [浏览次数:]
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须知
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是由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确定的面向社会广大公众提供科普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科普教育基地由热心科普宣传的国有、私有、合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旅游园区等组成。
一、 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对象:
有场地、有专兼职解说员、有一定科普含量的展教内容、有一定的接待数量的人文、自然、旅游设施(馆、园);能够面向社会开放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展教馆、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事业单位等,领导重视、人员落实、条件具备的均可申报。
二、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审批方法:
由申报单位填报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经区委宣传部和区科协的推荐,报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备案并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正式授牌。
三、科普教育基地的职责:
被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要切实承担对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光荣职责,每年要完成一定的接待任务。实行收费参观的单位,对有组织的青少年、在校学生的参观学习活动要给予一定的优惠,特别是每年科技宣传周期间和中小学科技节期间,对厦门市科技周组委会组织的参观活动要给予优惠和保证。
四、科普教育基地的权利:
被命名的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可以申请由市科协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可以参与厦门市和省的科普工作的有关评先表彰活动,并接受市科协对其在科普工作上的指导和无偿提供的各种科普宣传资料。
各区宣传部、科协对申报单位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命名后在辖区内大力宣传基地,组织辖区群众和中小学生到基地开展活动。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
附件: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