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9-05 [浏览次数:]
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实施细则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决定进一步规范科普教育基地向本市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工作,特制订有关管理细则要求如下:
一、开放时期:每周一个单元时间(黄金周除外)。
二、接待指标:各基地每周一个单元时间免费接待未成年人100名(20~50名学生可有1名带队老师免费,51~100名学生可有2名带队老师免费)。
三、组织工作要求:
1、免费接待对象仅限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或街道、社区(科协)组织的未成年人学生团队(寒暑假期间由街道、社区科协组织的须20人以上)以及经市科协科普部认可的公益性免费夏令营。
2、为使更多的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街道、社区能够参加这项活动,各基地在开放期间应优先安排当年首次来基地活动的单位。
3、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或街道、社区(科协)应提前与拟参观基地联系、预约,持学校或街道、社区(科协)盖章的介绍信(市科协网站提供电子版)到市科协科普部审批确认,各科普基地凭科普部确认的介绍信给予免费接待。各组织单位负责未成年人参观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4、各基地要做好对未成年人团队参观的接待和讲解工作,注重科普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通俗性和趣味性。
5、各基地应做好接待工作的档案资料管理及接待人数的统计数据工作,向市科协申报接待工作补贴时应提供学校盖章的原始介绍信(市科协网站提供规范版本),于每年的7月和12月各填报一次《厦门市科普教育基地接待未成年人工作补贴申报表》(科协网站下载),市科协科普部将根据各单位的接待工作情况适当给予补助。
6、市科协对科普教育基地接待未成年人补贴每年结算。各基地应分别于每年7月5日和12月5日前向市科协科普部报送上、下半年接待工作补贴表,经审批后即予核拨。
7、各基地免费接待时间在市科协网站向社会公布,如有调整,基地应提前通知市科协和已联系预约的学校。各基地也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免费接待未成年人标牌。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