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口号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次数:]
1.依法参与垃圾分类,建设生态文明厦门
2.贯彻执行垃圾分类法规,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3.依法推行垃圾分类,共同创造绿色家园
4.实行垃圾强制分类,共享厦门美好环境
5.垃圾分类,人人有责
6.履行垃圾分类义务,争当厦门文明市民
7.生活垃圾分类是人人应尽的义务
8.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生活垃圾分类
9.《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2017年9月10日正式实施
10.任何人有权举报、投诉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