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厦门市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
各区科协、教育局,各市属中小学:
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明办、团省委《关于开展2020年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闽科协普〔2020〕21号)精神,厦门市科协、厦门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厦门市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主要面向小学高年级及初中学生,须以小组形式参加(3至5人)。
二、活动内容
本年度科学调查体验活动设置“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安全健康”等领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可以组织学生重点围绕“文明餐桌”“节约粮食”“低碳生活”“科学防疫”等内容,通过以下方式开展活动:
(一)进行研究性学习,学习相关的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
(二)开展科学调查和科学实验,收集并分析数据。
(三)在活动网站共享调查数据,提交调查报告,在班级、年级或学校以多种形式交流分享活动成果。
三、参与方式
参与学校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www.scienceday.org.cn)注册参加活动。主办单位将为参与学生较多的注册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活动资源包(包括学生活动指南和教师指导手册等)供开展活动使用。
参与活动师生可通过活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了解活动信息,提交活动过程记录、调查数据、阶段性调查实验报告和活动最终成果等内容,教师还可以提交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慕课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动员全省中小学校在活动官网注册参加活动,下载使用活动资源,开展科学调查和实践活动。
(二)2021年3月30日前,参与活动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提交活动成果,教师提交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省青少中心根据网上参与数据和各地开展情况向全国主办单位推荐优秀学校、教师报告和学生小组并提交活动总结报告等材料。
(三)2021年4月,全国主办单位根据网上参与活动的数据和各省活动实施情况确定优秀省级组织机构、优秀活动实施学校、教师优秀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优秀学生小组。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组织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要从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在活动中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和关心社会的意识,宣传科学家精神。要加强组织推广,做好统筹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发挥合力,系统推进。各区教育局要鼓励动员学校、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推动与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学活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活动相结合。各区科协是本区域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宣传,做好资源整合、对接等组织服务工作,推动活动在基层落地,组织动员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场馆提供科教资源,选派校外教育专家支持中小学和一线教师组织开展活动。
(三)拓宽范围,关注农村。要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加大对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的指导帮扶力度,要组织动员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中学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积极参加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农村科技教师获得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地区活动质量,促进科普教育均衡发展。
(四)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是一项密切联系生活实际、实践性较强的科普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既要保证学生能够深入了解体验社会和自然,有较高的参与感,又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好安全预案,保证学校、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安全防范,确保活动有序组织进行,确保青少年人身安全。
联系人:范丽辉 联系电话:2273508
附件:闽科协普〔2020〕21 号2020年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通知.pdf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厦门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