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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工作承办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3 [浏览次数:]

  

  发挥我市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开展各项科普活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现公开征集承办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及要求

    1、 每年组织开展“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宣传周”、“科普大讲堂”活动不少于1场;

    2、 每年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不少于4场;

    3、 每年参加“千会帮千村”和“三下乡”工作,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到乡村开展技术扶持、科普宣传等活动不少于4场;

    4、 每年开展科普作品创作每月不少于1篇,并在相关平台上发表;

    5、 每年协助推进社区“科普大学”正常开展教学活动不少于4场,促进思明区社区“科普大学”创办的前期调研工作;

    二、 承办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厦注册的非盈利性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核算,运行正常;

  (二)具有承接市级或以上政府购买服务经验,且近三年承担并完成3项以上相关工作项目,服务老年人科普工作的机构优先;

  (三)能配备老科技工作者的专职科普团队;

  (四)具备承担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 投标材料报送要求

  (一)声明书:含承担该项工作的意愿、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本单位近年来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含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举办相关活动的经验证明等材料);

  (三)单位概况:规模、资质等级、经营年限、财务状况、综合实力等;

  (四)报价:确定中标方后按10万元每年拨付

  (五)投标方案:工作计划、主要执行人员名单等;

  (六)投标单位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 其他事项

  (一)严禁利用承接该项服务直接或间接营利,一经发现,取消其承接资格;

  (二)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和专业性,若承接单位2022年度各项服务符合要求,后续两年可经双方协商按照每10万元价格直接签署购买服务协议。

    五、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地点

  欢迎有承接意愿的单位于2022年1020日(周 )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至市科协科普部,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93号602

  投标人应按要求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邮寄的为无效文件。

  联系人:刘小龙  联系电话:2273508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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