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协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度考核
发布时间:2016-02-24 [浏览次数:]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厦科协〔2016〕1号
厦门市科协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机关各部室、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厦人[2011]160号)和《厦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厦委组[2007]111号)要求,结合我会实际,计划于2016年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年度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年度考核工作既是一项经常性的干部管理工作,又是干部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建设美丽厦门和正确政绩观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和个人绩效考评结合起来。把这项工作作为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积极性,督促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实现对工作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精心组织,抓好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党组要先召开会议,研究考核工作,确定考核委员会成员。要召开机关工作人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学习领会年度考核文件精神。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增强对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认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氛围。通过年度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求实、高效、廉洁的人民团体机关。
二、严格考核程序和办法,认真组织考核工作
要严格考核程序和办法,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工作中的分量。按照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开展考核工作。机关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以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依据,注重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厦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厦委组[2007]111号)、《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委组[2010]14号)文件要求进行。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加大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时所占的比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闽人发[2004]146号)和《关于实施<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4]147号)、《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委组[2010]14号)文件要求进行年度考核。继续完善量化考核办法,通过《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中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置进行测评。由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中共党员,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合年度考评一并进行。
考核工作实施步骤:
1、个人总结、民主考评。以平时考核手册(月考核)记载当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情况、考勤情况及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表记载的季度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在年度考核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开展民主考评。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用量化方式、无记名方式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计分方法:应用“厦门市年度考核管理系统”将民主测评的档次换算出相应分数,得出平均分。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今后改进提高的要求。
4、量化考评。由考核委员会依照所制定的考核要素及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打分,确定其量化考核得分。
考核委员会根据量化考评和群众测评情况按规定的权重计算每位被考核人的综合得分(考核委员会的量化考评分数比重不超过考核总分的50%),并以得分高低为序,排列名次。按优秀等次人数和先进比例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初步人选。同时根据被考核人综合得分情况分别提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选,并写出评语。经党组研究后提出优秀等次和先进拟定人选。
5、拟定为优秀等次和先进的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6、由党组研究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和先进工作人员。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本人在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8.公布考核结果,总结上报考核情况。
三、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
考核结果的使用,既是考核工作的延伸,也是考核制度与人事制度其他管理环节的结合点。要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基础功能,运用考核结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考核结果,结合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加以培养提高,促进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通过考核加大干部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出发,将干部的日常工作、平时表现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通过考核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科协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1日上午进行动员和部署;
1月12日—13日完成个人总结;
1月14日分部室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的部门会议。
1月15日上午群众民主测评;考核委员会量化考评;
1月18日上午党组会议,研究提出优秀和先进人选;
1月19日—21日进行公示;
1月22日党组会研究评定;
1月22日公布考核结果;
1月25日反馈被考核人,总结上报考核情况。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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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