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市科协系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
各区科协、火炬高新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各科普教育基地及相关单位:
为迎接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5月30日),加大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于5月底在(地点待定)举办2017年厦门市科协系统优秀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科技工作者,各级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各科普教育基地及相关干部职工。
二、作品主题
摄影作品以厦门科技工作者为对象,主题为体现科协履行四个“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职能,包括科技工作者人物故事、各类科普活动、科技企业风采、员工风采等。作品展示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新颖、创新,符合主题。
三、参赛方式
以个人形式参赛,每人最多3幅作品。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名以作品标题命名),不小于2M,每张图片需配作品标题及14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
2、作品可为彩色或黑白,单幅或组照。来稿采用与否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
3、作品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不得做合成、添加、减少等技术处理照片(仅可做裁剪、色阶、曲线、黑白、色彩饱和度的调整),参赛者须保留影像原始信息。
4、作者应当注明单位、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投稿方式:
可直接用U盘将参赛作品拷贝送至市科协宣联部,也可将作品发送至市科协邮箱:xmkx2017@163.com
六、投稿截止时间:
2017年 5月12日止。
七、评选及奖励
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和鼓励奖,颁发荣誉证书并集中展出获奖作品。
八、主办方说明
1、本次征集摄影作品以原创性新闻图片为主,谢绝纯电脑制作和合成艺术作品。
2、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政府及本次活动相关的展览、出版、宣传、制作、媒体报道等。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仅限于)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各组织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组织报送工作,每个单位不少于五幅。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