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期间市科协会场使用制定以下规定:
1、 会议主办方务必通知参会人员配戴口罩,不遵守规定者不允许入会场。
2、 会议主办方须做好参会人员体温检测,体温超37. 3℃,须第一时间报告主办方主要负责人处理。(体温测量处:一楼大堂处)
3、 会议主办方须详实登记参会人员联系信息,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
4、 会场座位保持足够间隔,至少保证隔空就坐。
5、 保持会场清洁卫生,禁止在室内吸烟,勿乱丢弃杂物和随地吐痰,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秩序。
6、 避免多人同乘坐电梯,提倡走楼梯。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