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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协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奖补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2 [浏览次数:]

厦门市科协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奖补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提升厦门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综合能力,逐步建成一批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的优秀学会群体,参照《厦门市科协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补办法》)相关规定,市科协决定于近期开展学会能力提升奖补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并对在2015年度能力提升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学会进行奖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申报条件

  1、申报学会2015年度年检合格;

  2、执行学会章程,实行民主办会,依法加强自身建设,在开展学术交流、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科技工作者、自我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3、积极推进学会改革,坚持理论和机制创新,学会各方面工作有开拓创新的优秀成果。

  4、按要求完成市科协委托或交办工作。

  二、奖补名额安排

  1、奖补范围

  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2、名额分配

  市科协每年奖补学会能力提升工作成效显著的学会10个,其中获得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3A级及以上学会5个,3A级以下学会5个,每个获评学会予以3万元资金补助。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阶段:发文之日—9月1日(收件截止)

  各学会按照申报条件及奖补评分标准(见附录1,附录2)自评打分,并逐项准备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市科协学会部,材料和评分表格须加盖学会公章。

  (二)初审阶段:9月2日—9月6日

  由市科协学会部进行完备性检查,将初审意见和符合参评条件学会材料提交市科协评审组。

  (三)评审阶段:9月7日—9月21日

  市科协组织奖补评审组以材料量化打分为主要方式,结合实地抽查,对申报的学会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有5个方面,各项目得分总和(基础分+提升奖励分)为该学会最后得分。评审组分别评出3A级(含3A)以上,3A级以下学会各5个。

  (四)公示阶段:9月23日起

  对10个入选学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确定并拨款。

  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办理奖补资金拨付手续。

  四、奖补资金使用

  1、奖补资金专门用于学会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升学会公众科普能力、提升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能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等相关业务工作。

  2、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上级科协和市财政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五、参评学会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参照《厦门市科协201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专项工作奖补评分标准》进行。

  2、凡参评学会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参评材料(一式三份)至市科协学会部。

  3、参评材料及实地考察必须真实、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周莹  电话:2273510  邮箱:xmkxzy@163.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93号市科协学会部

 

  附件:1.厦门市科协201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专项工作奖补评分标准

     2.申报材料填报和评分说明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8月1日

 

厦科协【2016】43号 厦门市科协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奖补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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