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5-11-10 [浏览次数:]
市科协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8月26日,市科协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条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8章、39条,从新的党情国情出发,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远则、议事决策等做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会上,中心组对《条例》进行逐条逐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
徐爱聪书记指出,《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科协事业发展、服务美丽厦门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下一步,市科协党组要对照《条例》规定,进行自查,并对《厦门市科协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办公室 郭白云)